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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日期:2020-12-28  浏览次数:0

为了更好的了解《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的主要内容,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:

一、决策背景和依据

2020年3月20日,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》(皖政〔2020〕17号),要求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建成经得起历史、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民心工程。6月19日,南陵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南陵县2020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(讨论稿)》,根据省、市文件精神及县领导指示,及时下发我县2020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,明确项目新增、完善、调整和退出情况,并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要求。

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路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工作相关决策部署,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,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,以重点民生工程实施为抓手,全力做好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,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三、研判和起草过程

全省通过各级政府网站、媒体等开展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征集、人大政协视察、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、走访调研等形式,多方听取建议,聚焦群众所思所盼,结合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、社会治理等方面短板,紧扣人民群众的烦心事、操心事、揪心事,逐一进行研究,确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,今年我县根据实际,实施30项省定民生工程项目。

四、主要内容

《通知》提出,2020年新增3项,完善3项,调整和退出3项,继续实施24项,实施30项民生工程。

(一)新增3项民生工程。包括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出生缺陷防治和智慧健康建设等3项。

(二)完善3项民生工程。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文化惠民工程等3项。

(三)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。农村污水、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,农村环境“三大革命”不再单列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,转为部门日常工作,智慧医疗不再单列。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,现已常态化运行,退出民生工程。

(四)继续实施24项民生工程。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24项民生工程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为确保2020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,《通知》提出:

(一)聚焦短板领域。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,聚焦困难人员救助、“四带一自”产业扶贫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、就业创业促进、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,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、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。

(二)******高效实施。按照项目化实施、精细化管理的思路,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,重点做好摸透情况、设计方案、严格评估、列入计划、落实验收等环节工作,健全民情反映、投入保障、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,狠抓项目建设质量,持续加强过程管控。

(三)强化资金保障。真正过紧日子,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。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发挥好财政资金******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。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,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,兜牢“三保”底线。

(四)巩固建后管养。统筹考虑政府事权、产权归属、项目特点、经费来源、受益群体等因素,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,充分发挥市场作用, 合理确定管养主体,分类明确管养模式,保障落实管养经费,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。

(五)完善绩效评价。按照******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,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,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,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。

(六)压实各级责任。县财政局(民生办)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,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,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,对照目标责任书,强化责任落实、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。

下一步,我们将细化分解任务,落实工作责任,狠抓工程进度,抓好实施绩效,县民生办继续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,优化工作机制,科学推进实施,及时掌握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动态,确保我县民生工程早完工,群众早受益。

 

解读机关:南陵县财政局

解读人:万春

联系电话:6827609

电子邮件:nlxmsb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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